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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雀东南飞(并序)(网友来稿)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佚名  来源:不详  发布时间:2006-11-7 15:20:41

所同情、所接受。而一些在当代理性信条上建立起来的作品,却有可能迅速地从我们的心灵中退回去,退到我们的心灵看不见的历史的阴影里去。

《孔雀东南飞》是在对人的生命的伟大关怀中产生的,因此,它能够走进我们当代人的心灵。 也就是说,《孔雀东南飞》的主题首先是一个人生的主题,是人的生与死的主题,是人的命运的主题。作者在对人的生命的伟大关怀中,记录了、再造了焦仲卿夫妻的悲剧故事。这,就是一切。当这个悲剧故事被再造成功之后,当它可以在中国的历史上穿行的时候,它的各种信息也就可以向人们传递了。不论作者在当时是怎样具体看待这个故事的,不论焦仲卿夫妻本身的思想高度如何,每个时代的人都有可能以自我的理性标准重建它的主题意义。

当我们用现代意义上的“爱情”标准看待《孔雀东南飞》的悲剧故事时,我认为我们不应再把焦仲卿夫妻生前的关系看作是爱情的关系,作者所描写的实际上是一个没建立在爱情基础上的婚姻。正是因为如此,这个婚姻没有得到爱情关系的有效保障,很轻易地便被封建礼教制度毁灭了。直至焦仲卿夫妻在生离死别的最后一次会面,彼此的精神仍是严重地隔膜着的,二人始终未曾在精神上完全融为一体,所以他们生前的关系从基本性质上始终不主要是现代意义上的爱情关系,他们的努力始终主要是维持婚姻关系的努力。事实上,当封建礼教制度剥夺了人的尊严,剥夺了人的独立意志之后,两性之间的真正爱情关系也便从根本上被扼杀了。由此可以看出,《孔雀东南飞》不是对已建立的爱情关系的歌颂,而是对两性爱情关系的向往。只有在焦仲卿夫妻为维持共同的婚姻关系而殒身之后,他们才在另外一个世界上建立起了真正的以爱情为基础的婚姻,爱情才成了他们二人关系的基本性质。

婚姻的主题在我们的眼中与原作者的眼中也不相同了。在原作者的眼中,焦仲卿夫妻为维持自身的婚姻契约的努力本身便是可贵的,值得赞颂的。我们则不能如此。我们必须承认在两性之间没有爱情基础的时候解除婚约是合理与合法的,我们不再会笼统地肯定一种为维持婚姻契约而做出的努力。但在《孔雀东南飞》的悲剧故事中,我们依然能够在我们的理性原则上重建一个新的婚姻主题。它使我们看到,传统的封建礼教本身,恰恰是破坏稳定和谐婚姻关系的重要社会因素。当封建礼教在漠视男女爱情关系的基础上建立封建的婚姻时,当封建礼教将婚姻的构成与焦体的主要权力交给家长的时候,稳定和谐的婚姻关系也便受到了破坏。传统的封建礼教总是以维护家庭婚姻的和谐美满为自己的职责,但真正造成婚姻的不幸和家庭的解体的,恰恰是封建礼教制度的自身,焦仲卿夫妻的悲剧便是一个有力的证明。

在过去,我们往往认为,要肯定一部文学作品。就必须肯定它所塑造的正面人物的人格的完美性,这恰恰是我们极难办到的,人们的文化价值观念的变化不会再对同一个人物典型做出同样的道德评价。在我们看来,焦仲卿夫妻都不能再是我们学习的榜样。焦仲卿妻被束缚在封建礼教的桎梏中,她是以传统的妇德为自己的道德修养的准则的。焦仲卿更是一个这样道德的奴隶,他缺乏起码的个性意识,但这样评价这两个人物,并不会降低《孔雀东南飞》的思想价值。与此相反,我们从中正能看到,当封建礼教扼杀着社会的机制时,同时也扼杀着人的精神的发展。我们在同情焦仲卿夫妻的悲剧的时候,不能再以他们的人格模式塑造自己。

七、研究学习

1.

主题的重建---《孔雀东南飞》赏析(节选)

王富仁

现在,大概不会有人怀疑《孔雀东南飞》是一首描写焦仲卿夫妻的忠贞爱情故事的叙事长诗了,但我认为,这个问题仍然是值得细致分析的。

长诗一开始,便是焦仲卿妻对丈夫的一段苦诉文字,我们现在需要注意的不是她实际说了什么,而是她说这些时的感情的情绪。“ 十二能织素,……及时相遣归。”我们从焦仲卿妻的这段话中听到的是什么呢,听到的是爱情吗?不是!我们听到的是一种无可奈何的怨诉,在这怨诉里压抑着的是内心深处的愤懑。这种怨诉,这种愤懑是一个对自我的价值有明确意识的女子在受到不公正的待遇时的必然心理反应。我们还能够感到,这种怨诉、这种愤懑,绝不仅仅是对其婆母的,同时也是对其丈夫的,至少,她感到丈夫并没有对她有应有的感情,并没有因这感情而维护她应得的公正的待遇。只有在这种心情下,只有在这种委曲的感受中,她才不得不向她的丈夫表白自己的价值。与此同时,在她不得不表白自己的价值时,她表白的不是自己对丈夫的爱,对丈夫的爱情,因为在社会上和在她自己的观念中,爱情并不是婚姻的必要基础,她不能仅仅以爱情为自己的不公正待遇申辩。在这种申诉中,我们分明感到,刘兰芝与其丈夫之间,是没有强烈的爱情关系的,他们之间有的是君子之交淡如水般的夫妻生活。读者只要再读一读焦仲卿妻的这一段苦诉的文字,便会感到,不但她没有从丈夫身上感到对自己的爱,她自己的这段话也是冷冷的,没有流露出对丈夫的爱的感情。这绝不说明她的无情无义,而是因为一个在夫家遭受虐待和歧视而又具有自尊心的女子,是不可能产生对丈夫的真正感情上的爱的,她充其量只能遵守传统妇德,尽到一个妻子对丈夫应尽的义务。她对自己的表白也正是从这个角度进行的。

现在我们再看一看焦仲卿。“ 阿母谓府吏:‘何乃大区区!……再拜还入户。’”这这里,我们知道,焦仲卿为维持与刘兰芝的婚姻也做出了一定的努力。他企图用终身不娶遏止母亲,但他的努力也仅止于此!当母亲槌床大怒,指责其公然在母、妻之间偏袒妻子的时候,他便无计可施了。在这里,关键的问题不在于他到底站在哪一边,而在于他自己到底认为谁是谁非。当他明知其妻无辜而其母无理的情况下,他却没有表现出稍微坚决的态度维护妻子的利益。我们可以认为这是封建礼法的束缚,但即使这种束缚也说明焦仲卿对其妻的爱情没有强烈到地平线之上。爱情与一般的同情的根本区别就在于它是一种激情,这种激情使其可以失去理智而狂热地为实现自己的追求而努力,在封建礼教统治下的中国古代社会上,恰恰正是这种激情的形式可以冲破封建礼教的束缚,特别是在爱情的愿望实际受阻的情况下。对焦仲卿,她的妻子是不会产生我们现在所说的爱情的,这不仅仅因为她对母亲的态度,而在于他的软骨病,在于他的对任何强者的那种唯唯诺诺的奴隶性,甚至也包括他在其妻面前表现出的那种无可奈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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